为提高政府规章制定质量,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宿州市气象局拟定了《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 2023年8月1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zyqxxzx@163.com,标题请注明:《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2.邮寄信件: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邮编:23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3.在线留言:可通过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www.nftloa.com/zmhd/zjdc/index.html)在线提交。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区政府信息中心将认真梳理汇总上报所有有效意见建议,并作为修改完善《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徐海,联系电话:0557-3021171
附件:1.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3.《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依据对照表.doc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2023年7月25日
《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内,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