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6号)等文件精神,经村申报、镇审核、区直部门审核论证等程序,谋划2024年项目库,并对2023年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详细情况见附表),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
联系电话和邮箱:0557-3026117 yqzxjxmg@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1埇桥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汇总表(1)(1).xls
附件-2埇桥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2)(2).xlsx
附件-3埇桥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汇总表(年底动态调整).xls
附件-4埇桥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年底动态调整).xls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