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年来,市财政局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作为养老服务保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统筹做好财政资金保障。2023年,全市老年福利类和养老服务类支出2.03亿元。截至2024年5月底,已下达养老服务补助类资金预算2743.23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234.63万元、老年人福利类资金508.6万元,助力全市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截至今年6月14日,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贴。落实特困供养、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不断提高补助水平,保障困难老人基本生活。2023年度,市财政局为全市2.68万特困供养人员、17.3万高龄老人及24.53万城乡低保对象分别发放补助资金2.36亿元、1.2亿元和13.28亿元;发放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7585.2万元;发放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1251.3万元。
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通过明确建设补助政策、完善运营支持政策、建立就餐补助政策,积极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市财政对新建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2023年,全市财政安排约3094万元,支持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173个。2022年至2023年,全市共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541个。(记者 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