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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0-26 10:57 责任编辑: 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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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政府同意,2023年我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80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50%。(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9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90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调高到每人每月722元,城市低保标准调高到每人每月757元,补差水平要同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729元,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965/月、半护理标准为579/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78/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676/月、半护理标准为386/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58/月。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五)新增53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认定1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六)计划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160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总工会、民政局)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457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70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7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64人次。(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227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残疾人联合会

(十二)积极协助市级做好血友病患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月。(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四)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50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帮扶相关工作。(牵头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660人。(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教育惠民(5项)

(十七)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推动区、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室)建设,保障区心理辅导中心的日常工作运行和危机问题干预(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区新增公办园学位660个,新增托位1800个。(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1.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4万人以上,全年改扩建各级老年学校不少于189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助市级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7万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五、卫生健康(6项)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窝沟封闭项目。(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1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筛查服务、0.3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乳腺癌筛查服务免费为174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二十七)推动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

六、环境保护(2项)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6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九)协助市级开展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2项)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909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8.39公里、养护工程第二批(安防设施提升工程)157.595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29.814公里。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0.15万个。(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八、文体服务(4项)

(三十二)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局

(三十三)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16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局)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部门: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五)2023年埇桥区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共进行小区和行政村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97个,62个小区,35个村。(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九、城乡建设(11项)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300个。(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宿州埇桥城投集团

(三十七)2023年至2027年,实施“14村引领、50村示范、140村升级工程,通过精品示范村典型示范引领,示范村示范带动,由点及线、连线扩面,推动全区14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全面升级。(牵头单位:区人居办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928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个。(牵头单位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任务296户。(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协助市级新建口袋公园14个。(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协助市级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水利局)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埇桥供电公司保持农村电网户均配电容量在2.8千伏安以上;城郊供电公司将农村电网户均配电容量从2.85千伏安提高到2.9千伏安。(牵头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供电公司、城郊供电公司)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23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13个,其中城区菜市4个、乡镇菜市9个。(牵头单位:商务局)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计划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20家,提升户外劳动服务站点(工会驿站)8家。(牵头单位: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4项)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协助市级推进主城区12家商超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建设,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0个。(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九)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公安局埇桥分局)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00批次。(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的级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建立月度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附件:埇桥区2023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20231025


附件

埇桥区2023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80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50%。(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行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力争30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3.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低于789个,开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680个,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线上线下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

2.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一次性补贴,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3.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9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900人。(牵头单位:商务局)

推进措施:

1.对向区商务局报备的放心家政培训单位,在2023年开展岗前”“回炉培训的,根据培训课时、培训人员数量等,经第三方审核合格,按照省人社厅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2022版),区级财政给予家政培训企业每课时8/人的培训补贴;对2022年放心家政行动开展以来的线上家政公益培训,经第三方审核合格,给予培训企业20/人补贴。

2.鼓励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对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业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通过商务部信息审核的给予家政企业按每人5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申报补助起点数量为30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调高到每人每月722元,城市低保标准调高到每人每月757元,补差水平要同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729元,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965/半护理标准为579/全自理护理标准为78/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676/半护理标准为386/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58/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推进措施:

1.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宿州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宿政办秘〔202324文件要求,执行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统筹使用各级财政保障资金,做好区级财政年度预算

2.继续提高医保补助标准。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秘函〔202216号)规定:2023年度居民医保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30

3.财政局督促区民政局按时执行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督促区医保中心按时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最新标准,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

(五)新增53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认定1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保障城乡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区财政承担

2.落实省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引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3.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六)计划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160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总工会、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流程:按照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单位工会初审、区总工会审核、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比对、会议研究等流程,经审核符合建档条件的予以建档帮扶,依档打卡发放帮扶资金

2.实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根据在档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等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帮扶救助,对符合脱困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规定予以退档,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3.加强帮扶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充分运用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利用工会服务阵地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政策,突出重点,把申请流程、条件、范围和动态管理办法作为重点宣传。定期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培训会,解读困难职工帮扶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子女助学相关政策,强化业务能力。

4.开展帮扶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按照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评价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绩效目标、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多角度开展自评,配合第三方评估及市县之间互查。

5.持续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摸底,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落实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457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495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5万元实施,按照埇桥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

2.2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19名残疾儿童提供其他辅助器具救助,由省级辅助器具公开招标中标服务商按中标价格开展服务。

3.301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1022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完善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科学编制辅助器具补贴目录,11月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70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7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资金由市以上财政补助,管理、筛查、评估、设计、验收等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支持。

3.加强工作监督,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将相关工作纳入2023年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高工作绩效。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64人次。(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44人次。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20人次。

3.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从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支出。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227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区民政局制定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完善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措施。在省级给予适老化改造每户1000元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分担。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2.区卫健委完成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371人,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3.区残联加强持证特殊困难老年残疾人信息采集,常态化开展助残助老志愿服务

(十二)积极协助市级做好血友病患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加大摸排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大病患者全部摸排出来,确保困难资助对象及时得到救助。

2.主动对接,协助做好申请对象的资格初审、资料上报和救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月。(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十四)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50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区司法局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帮扶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开展沟通联络、入户走访等活动,做好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了解掌握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工作生活、家庭情况

2.针对困难退役军人、困难军属烈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部门综合运用困难救助、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手段解难题、办实事。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660人。(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24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15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区政府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3.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教育惠民(5项)

(十七)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推动区、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室)建设,保障区心理辅导中心的日常工作运行和危机问题干预(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问题学生清单及严重心理问题包保台账,畅通区、学校心理辅导站心理服务热线。

2.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利用级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督促全区各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心校(学区)及以上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健康辅导室,协调财政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区新增公办园学位660个,新增托位1800个。(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教体局积极扩大公办园学位。加快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力度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扩大公办园学位供给。多措并举,提高托位供给。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镇中心园举办托班。小区配套移交园举办托班。鼓励办园条件好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举办托班。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举办托育服务。

2.区卫健委协助区教体局积极推进新托育机构托位数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发挥专业资源集聚优势,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积极引导京、苏、浙、沪等知名婴幼儿照护机构在我区开展连锁经营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1.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4万人以上,全年改扩建各级老年学校不少于189 (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四个一批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街道、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5.4万人以上。    

2.改扩建的各级各类老年学校达到189所以上。对改建的公办区、镇街、村居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10万和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其中,省级财政按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拨付省级补助资金 84万元,本级预算200万元,总计284万元。

3.面向高校毕业生2023年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10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助市级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协助市级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切实规范食堂经营行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7万人次。(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各校书记、校长为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资助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资助队伍人员稳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区教体局、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学校年度结合人员变动,成立(调整)学校资助小组,明确具体任务。

2.完善资助体系。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无缝对接,落实好易致贫、监测户、突发困难户家庭学生以及事实无人抚养等受助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三级包保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教育资助不落一人、不落一户全覆盖目标。

3.界定资助范围。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大各系统数据比对力度,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4.宣传资助政策。坚持服务宗旨,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做到五进,即进乡村、进农户、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积极与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村(社区)对接,确保资助全覆盖。定期编辑发布资助微视频,印制资助简报等,并通过抖音等平台推送教育资助的相关政策,提高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五、卫生健康(6项)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窝沟封闭项目。(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积极开展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项目。2022年埇桥区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项目由14家有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具体实施,共开展窝沟封闭10288人次,35109颗第一恒磨牙进行了窝沟封闭。

2.2023年埇桥区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项目由23家有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具体实施,共开展窝沟封闭13091人次,46344颗第一恒磨牙进行了窝沟封闭,完成目标任务。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明确项目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及各单位职责等,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2.加强项目宣传和健康教育。各医疗保健机构,通过集中宣传、义诊、开展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重要性,提高知晓率。

3.开展业务培训。对各医疗机构通过继教、参加集中培训等方式,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加强业务督导。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对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质量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1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筛查服务0.3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乳腺癌筛查服务174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

推进措施:

1.区卫健委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流程等。通过制作宣传海报、设立宣传咨询台、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两癌筛查项目社会宣传。建立以镇卫生院初筛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院为骨干,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技术支撑的接诊机构三级筛查网络。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各医疗机构妇产科、B超室等相关科室技术人员针对两癌筛查防治知识、项目管理要求、业务技能等进行培训。加强项目工作督查指导力度,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各镇卫生院筛查机构进行业务督导,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及时整改。

2.区妇联广泛开展两癌知识进社区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由基层妇联摸底,民政部门复核人员低保信息,妇联积极开展宣传并组织目标人群参加筛查,卫健部门落实定点筛查医疗机构。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推进措施:

1.优化申办流程,实现慢特病全病种线上申办,患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皖事通APP两种渠道跳转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申办,常见慢性病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慢性病不超过7个工作日完成鉴定;

2.减少申请环节,对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种慢特病种实行免申即享,打造慢特病申报、确认、备案、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及时筛选提取参保患者出院诊断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直接予以认定门诊慢特病,办理成功后以电话、通知书方式告知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推进措施:

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只需在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类型,无需等待后台人工审核,即时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二十七)推动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医保局)

推进措施:

1.协助市级及时跟进掌握省级推进长护保险制度试点的政策进展。

2.在覆盖人群上,按照先职工、后居民的思路,协助市级逐步覆盖到全市所有城乡参保人员。

六、环境保护(2项)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6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推进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排查、制定治理计划和方案、强化源头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验收和管护、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成效

2.做好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根据20229月省级下发的遥感卫星图斑,安排各镇(街道)逐一核实,初步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进行详细填表上报,2023年初安排第三方检测单位深入现场逐个进行采样、拍照、定位等,20233月对需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了勘察设计。全区共需治理61条(面)沟河、村塘

(二十九)协助市级开展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协助市级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全面执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执行小箱大箱要求,实现医废规范暂存、安全转运和清运处置。

2.协助市级完善医废处置中心日常监管。通过不定期检查,保障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建立对医废处置中心的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医疗废物整治成效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七、交通出行(2项)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909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8.39公里、养护工程第二批(安防设施提升工程)157.595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29.814公里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持续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网服务水平。

2.统筹谋划农村道路交通规划,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着力提高道路建设标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助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公路交通一体化

3.加强项目调度,细化时序任务,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0.15万个(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推进措施:

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以市区为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

2.充分利用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拆迁闲置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

3.加强智慧停车管理,推进共享利用,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九、文体服务(4项)

(三十二)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局

推进措施:

1.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配合做好520宿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落实执行520宿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

2.制定2023年埇桥区文旅消费券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商家报名参与

3.对消费季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消费券活动程序便捷化,真正使活动惠民、利民、便民

(三十三)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16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局)

推进措施:

1.落实项目政府采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由宣传、财政、文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项目推进计划

2.充分整合利用图书馆、社区书屋和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尽量设置在社区、校园、园区、商场和景区等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市政配套设施良好和环境相对适宜的区域建成16“15分钟阅读圈在全范围内实行通借通还,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均等、多样化的公共图书服务。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部门: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措施:

1.送戏演出政府采购程序有序推进

2.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与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3.通过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等,加强演出现场督查。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镇文化站审核后,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三十五)2023年埇桥区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共进行小区和行政村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97个,62个小区,35个村(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水平,加快居住小区健身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和配建进度,完成居住小区健身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及配建及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建成1个区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不断满足群众科学健身需求。

2.强化城市资源整合利用因地制宜整合利用城市空闲地、拐角地、环城河、新汴河、运粮河等空间资源,推进体育场地建设。

3.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场地开放,新建学校按照开放条件设计、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健身

九、城乡建设(11项)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300(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宿州埇桥城投集团

推进措施:

1.加强与市级对接,由宿州埇桥城投集团负责布局和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2.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谋划布局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制造业项目,提高产品供给能力。

4.构建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接入市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加快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运行管理、安全监测和故障预警。

(三十七)20232027年,实施“14村引领、50村示范、140村升级工程,通过精品示范村典型示范引领,示范村示范带动,由点及线、连线扩面,推动全区14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全面升级。(牵头单位:区人居办

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各镇参照区里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实行月度一督查一通报、季度一观摩一调度、年度总结评比的督查调度机制。

2.做好示范村申报。按照省文件规定的2-3年建设周期,我区已完成2023年度精品示范村申报夹沟镇镇头村成功申报,正在积极推进精品示范村各项工作任务

3.出台方案文件。结合埇桥实际,制定关于加快建设彰显皖北田园风光具有埇桥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928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牵头单位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棚户区改造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铁路以东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把鉴定为D级的城市危房优先安排改造。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将棚改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列,实行应保尽保。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等税费减免政策,合理控制棚户区改造成本。对任务完成快、真抓实干且成效明显的地方,积极争取给予国家奖励政策及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2.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细化工作方案,加人、加班、加点、加机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工程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在施工过程中,压实五方主体任,多措并举强化工程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紧盯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强化工程督查调度。实行周调度、月总结、问题清单制度,对照施工图和时间表,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任务296(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监督管理等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的原则,摸清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等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挖掘存量土地和非住宅房屋等要素,多渠道筹集房源,严格落实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解决辖区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幕、小区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政策宣传,让广大企业、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知晓政策规定、熟知办理流程、防范租赁风险。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协助市级新建口袋公园14个。(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1.优先考虑贴近百姓身边,配合市级统筹安排口袋公园选址和建设计划,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

2.口袋公园养护管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理范畴。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制定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具体措施。参加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选拔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以赛促训。

2.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县区承担项目单位。

3.充分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建立实践实训基地,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好用好师资库,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及土专家”“田秀才纳入师资队伍。      

5.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产业发展结合机制,脱贫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每人结对帮扶同产业的脱贫户1个以上。

6.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协助市级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水利局)

推进措施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24小时供水保障能力。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电容量保持在2.8千伏安以上,农村电网户均配电容量从2.85千伏安提高到2.9千伏安(牵头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供电公司、城郊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埇桥区供电公司:开展农村电网建设投资,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以低电压、频停等人民迫切关注问题为投资导向,加快台区增容、分容措施落地,完成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目标值。

2.城郊供电公安排农村电网建设投资4825.3万元,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加强农网投资建设倾斜力度,以低电压、频停等人民迫切关注问题为投资导向,加快台区增容、分容措施落地,完成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目标值。深化工程七步法全过程管控应用,加快施工转型升级行动,提升台区改造效率品质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23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加快快递进村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建设,目前稳定运行的综合服务站点23个,有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定期监测综合服务站点运行情况,持续开展邮政快递兜底业务,保障快递进村稳定运行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13个,其中城区菜市4乡镇菜市9个。(牵头单位:商务局)

推进措施:

1.利用省级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市级比照省级支持政策,配套资金做好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区级文明菜市预算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2023年度全区所有不达标菜市场的提升整治,具体实施以北部乡镇、城区、南部乡镇三个阶段进行,采取一场一策,现场核查项目维修清单,招标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待项目完成并经审计合格后,由区商务局、财政局及属地政府联合验收,予以拨付款项。

2.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机制,加强商务、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镇街属地、属事责任,适时组织观摩交流、互学互评活动,互学经验做法,互评最好最差菜市。

3.梳理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2023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4.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公交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计划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20家,提升户外劳动服务站点(工会驿站)8(牵头单位: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建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埇桥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建设实施方案》。

2.广泛调研摸排,科学布局点位对服务站点建设地点、辐射范围、覆盖人群等进行考察评估,科学谋划服务站点建设布局,服务站点密度应考虑城市道路情况和户外劳动者工作区域。

3.制定驿站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加大驿站建设管理使用的保障力度

十、公共安全(4项)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协助市级推进主城区12家商超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区发改委配合市发改委开展惠民菜篮子活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在城区12惠民菜定点经营超市,供应20个规定品种惠民菜,其中蔬菜低于市场均价15%,副食品低于市场均价5%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建设,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0个。(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措施

1.坚持广泛动员、自愿参与原则,压实创建主体责任,强化创建工作落实。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把社会认可、部门支持、经营者受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标尺。

3.通过创建,认定一批消费环境优、示范作用好、社会影响广、文明程度高的示范单位80

(四十九)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公安局埇桥分局)

推进措施

开展全民反诈宣传、部署断卡专项打击行动、加强资金返还力度。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00批次(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措施

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抽检意见,根据广大市民意见反馈及其他相关抽检要求,完成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0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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