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04-00124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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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发布时间: | 2023-04-04 16:0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区委编办解读《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镇街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吴非     复审:吴姗姗    终审: 李欣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有关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及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权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要求,结合相关赋权单位和镇街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制定了《埇桥区各镇街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
(二)决策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2.《关于做好赋权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依法依规赋予镇街部分审批执法权限,进一步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持续为基层赋能增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子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及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权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要求,经征求相关赋权单位和镇街意见,区委编办起草了《埇桥区各镇街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征求意见稿)》。经相关部门确认、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与市委编办沟通一致、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了《埇桥区各镇街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送审稿)》。2023年3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镇街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2023年3月31日,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镇街承接审批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上级赋权文件精神,充分认清赋予镇街审批执法权限对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逐步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机制。
五、主要任务
结合镇街实际需求、承接能力、以及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赋权。时村镇、永安镇、灰古镇、大店镇、大泽乡镇、桃园镇、蕲县镇、大营镇、顺河镇、蒿沟镇、苗庵镇、杨庄镇、支河镇、桃沟镇、永镇镇、西二铺镇等16个镇承接权限263项,综合考量经济发达镇、辖区内有风景名胜区或湖泊等因素,符离镇承接权限280项,夹沟镇、曹村镇承接权限268项,褚兰镇、解集镇、栏杆镇、芦岭镇、朱仙庄镇等5个镇承接权限264项;涉农的城东街道、三八街道、汴河街道承接权限160项,非涉农的其他街道承接权限143项。
六、创新举措
(一)着力明确赋权任务,精准梳理审查。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强化主体责任,组织区直赋权部门乡镇街道,迅速推进赋权事项认领承接各项工作。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严格审核镇街上报的认领承接事项,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
(二)着力突出因地制宜,实行分类赋权。按照“基本盘+自选”的方式,对清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认领。按照经济发达镇与乡镇、涉农街道与城区街道等不同情况分类赋权,切实做到因地制宜、精准赋权。
七、保障措施
(一)稳妥做好赋权事项交接。区司法局要加强赋权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直各赋权单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及时与镇街签订赋权承接确认书,并会同区数据资源局开放相关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各赋权单位办理,确保赋权工作无缝衔接。
(二)加强审批执法业务培训。区直各赋权单位要加强镇街承接事项的业务指导,提高乡镇承接能力和办理效率。司法局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镇街综合执法的监督,组织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建立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三)稳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各镇街要整合内部力量,为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所有认领承接的审批事项,原则上要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区数据资源局要会同区直赋权部门加强对镇街承接审批事项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
(四)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各镇街要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司法局要会同区直各赋权单位加强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审核把关。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
(五)建立赋权工作跟踪评估机制。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要及时收集掌握镇街赋权相关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镇街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赋权事项。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部门:区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股
解 读 人:吴非
咨询服务电话:0557-306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