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01-00067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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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函,科技、教育,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时间: | 2022-03-31 16:2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征集】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征求《埇桥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审核人: | 初审:葛雯     复审:吴姗姗    终审: 李欣 |
区有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现将《埇桥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结合埇桥区实际、立足单位职能,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注明理由。
请于3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扫描连同电子版反馈至埇桥区基教股,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无意见也需反馈。
联系人:马福勇 联系电话:3917259
邮箱:844090729@qq.com
附件:区有关单位成员名单
区教育工委、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团委、区残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29日
埇桥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根据《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皖教督〔2018〕8号)《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皖教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我区接受省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时间为2026年。力争三年时间,促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在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达到国家优质均衡验收标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到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2026年通过国家认定。
三、工作重点
(一)统筹布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1.优化学校布局。按照“就近入学、因地制宜、适度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点。依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的《埇桥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结合上位规划和主城区、宿马园区、高新区、经开区以及各乡镇总体规划,通过完全新建、迁址新建和拆除重建部分城乡政府所在地和较大行政村校园占地不达标学校;有效整理布局分散、师资薄弱且校园占地面积、校舍不足的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和乡村完全小学。推进实施国家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库义务教育学校14所,主城区和各园区2022-2025年规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5所。
2.控制学校规模。实现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3.均衡资源配置。实现所有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配备标准。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加大教学仪器设备投入,更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图书馆藏书10%的的比例增补图书,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完成24口创新实验室建设任务。更新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10000套,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
4.缩小差异系数。实现所有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保障机会均衡,促进教育公平
1.提高普及程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施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实行“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2022年秋季学期,乡镇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单校划片就近入学。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招生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80%比例分配到初中。
2.关注特殊教育。实施埇桥区(2021—2025年)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推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普通学校招生5名以上残疾儿童都建设资源教室。逐步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压实普通学校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重病重残健全送教上门制度。
3.完善助学制度。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实现入学零障碍。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因学返贫。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师资均衡
1.完善补充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区管校聘”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初中1︰13.5、小学1︰19、特殊学校1:4配备,对小规模的村小、教学点按班师比核定编制数,确保每个班不少于1名编制,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编制。按照定学校、定专业、定学科的方式,遵循“逢进必考”的原则,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教师招聘计划、公开引进计划和定向培养计划。逐年补充艺体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艺体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
2.强化交流培训。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教师学历培训,加强校长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小学4.2人以上、初中5.3人以上。认真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区培计划”,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不断提升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专家型管理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3.加强师德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教育正能量,传播教育好声音,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格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思想引领,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与评价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开齐开足课程,特别是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形成教学管理特色。指导各校加强教学规范管理,强化教研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开展“精品课”遴选,加大教育教学指导力度。通过积极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区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明确校园安全责任主体,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抓好学校章程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区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组织保障,扎实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汇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充分发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四大班子包保学校制度,将“双创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同志主抓的月调度机制,全面提高推进工作的重视程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责任单位: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三)压实工作职责
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单位的教育工作职责,制定方案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严格督导考核
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教育督导奖励办法以及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对推进情况先进的单位予以表彰,在年度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营造工作氛围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画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及其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家庭、学校、师生共同关心、支持创建工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附件1
埇桥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杨松涛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欣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万尊东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体局局长
王 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重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 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于元 区委编办主任
朱 飞 区财政局局长
李 记 区司法局局长
张 明 区民政局局长
夏 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斌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晓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喻 玮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 飞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赵丽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志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亚鹏 区残联理事长
雷皖淇 团区委书记
马玉洁 区妇联主席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附件2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门职责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责任部门 |
A1资源配置 |
B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C1.小学达到4.2人以上; C2.初中达到5.3人以上。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
B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
C3.小学达到1人以上; C4.初中达到1人以上。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
|
B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
C5.小学达到0.9人以上; C6.初中达到0.9人以上。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
|
B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C7.小学达到4.5平方米以上; C8.初中达到5.8平方米以上。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
|
B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C9.小学达到7.5平方米以上; C10.初中达到10.2平方米以上。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
|
B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C11.小学达到2000元以上; C12.初中达到2500元以上。 |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
|
B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
C13.小学达到2.3间以上; C14.初中达到2.4间以上。 |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经信局 |
|
A2.政府保 障程度 A2.政府保 障程度 A2.政府保 障程度 |
B8.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C15.县级政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划; C16.规划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得到认真落实。 |
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 |
B9.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C17.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C18.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C19.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C20.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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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
C21.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 C22.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 |
|
B1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 |
C23.小学、初中规模不超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
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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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
C24.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C25.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
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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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村小和教学点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C2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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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C2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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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 |
C2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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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教师培训课时 |
C2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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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配置 |
C3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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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
C3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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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证上岗率 |
C3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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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
C3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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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
C3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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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 |
C3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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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教育质量 A3.教育质量 A3.教育质量 |
B23.初中三年巩固率 |
C36.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及以上。 |
区教体局 |
B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
C37.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
区教体局、区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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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C38.所有学校制定章程; C39.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区教体局、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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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教师培训经费安排 |
C40.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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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7.教育信息化运用 |
C41.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C42.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
区教体局、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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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
C43.所有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 C44.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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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9.课程开设和教学及实践活动 |
C45.课程开齐开足; C46.教学秩序规范; C47.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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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无过重课业负担 |
C48.无过重课业负担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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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
C61. 四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 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C62.八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 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每年监测两个学科) |
区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