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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及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6-24 14:07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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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统计局

埇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体普查人员艰苦奋战、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一、总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176.6万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11.8万人,上升7.2%,年均上升0.72%。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区人口规模呈上升趋势。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62.08万户,集体户1.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9.07万人,集体户人口为7.5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1人减少0.4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影响。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9.5万人,占50.7%;女性人口为87.09万人,占49.3%。常住人口性别比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15上升为102.8,全区人口性别比基本稳定。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9.8万人,占22.58%;15-59岁人口为108.7万人,占61.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27.9万人,占15.84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6万人,占12.82%。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9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1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0.6万人上升为1.1万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65年提高至9.61年,文盲率由6.99%下降为2.76%。

六、城乡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2.07万人,占52.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4.5万人,占47.87%。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06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45.4万人,其中,城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7.3万人。流动人口为18.1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132.42%,区辖区人户分离增长346.6%,流动人口增长34.9%。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大量宝贵信息资源,下一步,区人普办将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普查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开发应用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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