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2012年,新建、扩建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使全市每个县都有一所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以满足孤残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