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长辈版
无障碍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是:
资讯
>
专题专栏
>
现有专题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2年
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3-10-25 09:26
责任编辑: 民生办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完善城市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担办法,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窗口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皖ICP备09027067号
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57-3021171
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
访问人次: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