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长辈版
无障碍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是:
资讯
>
专题专栏
>
现有专题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3年
三十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3-10-24 16:11
责任编辑: 民生办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兴办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
15
元,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筹劳不超过
10
个工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窗口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皖ICP备09027067号
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57-3021171
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
访问人次: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