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九、城乡医疗救助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5-04-01 09:01 责任编辑: msb
字体大小:【    】 打印
合理确定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省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与大病保险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探索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转诊机制和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低收入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参合参保,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皖ICP备09027067号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联系电话:0557-3021171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访问人次: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