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十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5-04-01 09:01 责任编辑: msb
字体大小:【    】 打印
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皖ICP备09027067号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联系电话:0557-3021171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访问人次: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