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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5-14 18:29 责任编辑: 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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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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